离婚以后同居期间的债务怎么认定?
一、离婚以后同居期间的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入和处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深圳清债公司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深圳要账公司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结束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的,分割遗产的,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割给另一方,其余财产为死者遗产,依照继承法处理。
三、中国法律关于偿还共同债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偿还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关系结束时,夫妻双方应当对婚姻期间存在的债务关系负责;共同财产优先偿还,共同财产不足后协议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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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12:27:34 回复该评论
2022-08-31 06:54:41 回复该评论
2022-08-31 11:02:32 回复该评论
2022-08-31 11:31:54 回复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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