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办
债务到期却找不到债务人,对债权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头疼的事情了。但无论债务人是否故意失踪,债权人的债权是否没有办法偿还债务?答案是否定的。
(一)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根据我国法律,除非夫妻双方约定债务,债权人知道该协议或债务人在借款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否则夫妻双方对外债务为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
(二)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了消除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建立了宣告失踪制度,宣告失踪人为失踪人,并设立了财产代理人,由代理人管理失踪人的财产,以保护失踪人及其对方的财产权益。
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是与失踪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父母配偶。债权人作为债权人,当然是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失踪。
二、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深圳要债公司解析: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如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或不能清偿,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以保证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实际上,法院将对被告下落不明、不能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在审判过程中,经法院审查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与此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员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人或其他亲属、朋友管理。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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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3 21:50:10 回复该评论
2022-09-03 21:57:19 回复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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