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泪控告湖南有色金属交易平台

迅捷通 2021年11月26日 要债案例 283 1

  大家好,第一次在百度贴吧发帖,今天我要投诉状告湖南有色金属交易平台实行诈骗,内幕暗箱操作,黑心圈钱。

  2016年底有有一个女子通过搜索我的手机号加我微信好友,她的微信号是xlu109,微信名字叫做烟雨之梦,真实名字叫程雨菲,电话13212312125.重庆人。她还有个微信号叫chengyf5201413,微信名字叫阳光正好,大家一定小心这两个微信号加你们。起初我以为是认识我的朋友就加了。后来问了以后不是我朋友就没在怎么搭理。这个女子每天微信都会向我问好,问我吃饭没,出于礼貌我就有时回复一些。后来聊久了觉得她是一个很爽快的大姐大,也作为了一个很好的姐们。后来她经常性问我搞不搞投资,2015年我经历了股市大跌,对于投资的确是害怕了。她说有内部消息稳赚不赔,而且经常给我截图她的收益截图。最后出于对她的信任,在她的再三利诱下在湖南有色金属交易平台重庆1016发售注册账户做木镶银文玩交易。本人湖南有色登陆账户为1016201703030002我一开始想少点入试试,她说最少需要两万资金才能激活账户,后来我通过她的指导通过网银入了两万,开始小赚了两笔,后来她把我介绍给那个所谓的知道内部消息的领导,叫杨主任。(电话是18523066000)他的名字应该叫杨颜铭。那个杨主任给我打电话说要我加金到十万才会操作。后来我说我没那么多钱。然后他说让我想办法。第二天他说你能凑多少钱就凑多少钱,明天有只票有百分之三十的盈利,尽量多凑,就这样我又凑了三万多。第二天3月30日,程雨菲通知让我高位105买入澳洲檀香文殊菩萨,说拿着等通知就可以了。谁知道四月三日清明节那天公司公告是停盘的,这只票竟然开盘跌停。我当时不知道怎么回事给这个女的打电话,她说问问杨主任,后来说有大户进去跟庄家抢筹码,让我拿住别卖别被洗出去了。在成本价格105跌倒75的时候她说后面庄家会拉升,超过前期最高点,有钱的话可以补仓,我把仅有的几千块也补仓了进去,接下来噩梦来临,天天无休止的跌停,中间那个自称杨主任的和程雨非多次劝说我说不要卖,庄家在洗人后期会拉升,谁卖谁就认输了。还说不要看票了,这是我的身家我能不看么,看到天天跌停卖都卖不出去,我深深的感到恐惧。跌倒三十多的时候那个杨主任消失了,电话打不通了关机,程雨非就安慰我说杨主任出国了,过段时间才回来。还说她也亏了很多,再等等,最后跌到12块钱的时候我把卖了。直接亏损4万有余。然后再打程雨非得电话的时候关机,我才恍然大悟知道被骗了。我觉得亏了就亏了,只好就当买个教训。后来无意中看到网友们有很多跟我一样被骗的。他们有很多维权群,这样我才想起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去警察局报警。我给他们平台打电话,他们的客服电话是真的很难打进去,后来我把我的情况说了以后让他们赔付我的亏损。他们客服说你把你的聊天记录和银行流水邮箱发过来。他们官网口口声声说入金是银行第三方托管。在我打流水的时候看到资金其实是汇在了湖南有色久丰国际的账户里,根本不是第三方托管,他们就是诈骗。在我把资料我发过去后十余天给客服打电话问什么时候给个答复,我说再不解决我就报警了,然后客服态度十分强硬地说要我耐心等待然后就挂了。湖南有色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我又在网上查询了大量资料从一些渠道了解到会员单位在引诱投资人入金后不管投资人盈亏可以从交易所获得高额提成。最后结论湖南有色金属交易平台及工作人员涉嫌诈骗和非法现货活动,这就是赤裸裸的诈骗和分赃。

  三、被举报人涉嫌罪名与理由

  1、涉嫌诈骗罪

  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被举报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高额获利、资金第三方托管、承诺买入后拉升、在连续十几个跌停后还说将来要涨到几十块、承诺保证可以打新中签等等行为,均能证明整个过程就是骗局,骗取我的资金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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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元和其他众多人巨额金钱,构成诈骗罪。

  2、操纵证券罪

  刑法第18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被举报人操纵市场,前期为骗取受害人信任可任意拉升十几个点,受害人全仓后立马连续十几个跌停,且几乎没有成交量,根本无法卖出,连续下跌后又承诺可涨到几十块,承诺可安排中新股,均可反映出操纵市场的特征。

  四、具体违法事实和相关依据

  1、涉嫌非法从事期货活动

  根据湖南久丰和贵州茶资源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查明,公司可以进行的商品交易是现货交易。按照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第3号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的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对象必须包括:(1)实物商品(2)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 但是,我们在与湖南久丰、贵州茶资源及其相关会员单位的交易过程中,没有看到任何实物、仓单、提单等提货凭证。我们在交易过程中也只得到了其网络电子交易平台中可下载的电子交易清单。因此我合理怀疑,湖南久丰及贵州茶资源其相关会员单位实行的不是以实物交易为基础的交易行为,而是非法期货活动,请依法予以查实。

  2、平台超出业务范围违规经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37、38、81号文件规定,藏品交易必须具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文,而湖南有色金属交易平台只有贵金属交易批文,不具备藏品交易批文,其以有色金属批文忽悠老百姓投资藏品,实属欺诈和违规经营。而且从其平台官网上看不到任何有色金属的交易品种,全是各种所谓藏品的大量宣传,完全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欺骗老百姓。

  3、虚构资金第三方托管涉嫌欺诈

  违法事实:

  湖南久丰在宣传推广时强调其与银行开展的是第三方托管业务,但实际上客户的钱都是直接打到湖南久丰的银行账号(有转账明细为证)。通过电话咨询银行,此账号根本不是托管账号,而实际上只是一种“银商银权”(它是一种新型微型自助银行服务产品,通过电子渠道,实现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交易保证金、货款结算账户与其在市场开立的个人、机构投资者银行结算账户之间资金划转的金融服务)。也就是说,银商银权业务银行只负责资金划转,而并非三方托管,所以只要客户入金,不管有没有进行买卖操作,资金就已经直接进入了湖南久丰公司的帐户。

  认定依据:

  根据国发〔2011〕38号“金融机构不得为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及时开展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的规定、国办发〔2012〕37号中“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得为违反上述规定的交易场所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按照相关金融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的规定,湖南久丰的开户行已经违反上述规定。

  4、湖南有色贵金属交易平台会员单位重庆迈金营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贵州茶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单位重庆缘汇联盟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经营、违规开户、代签协议、扣押客户协议书、隐瞒真实信息,涉嫌合同诈骗

  违法事实:

  (1)开户签协议随意,仅凭网络链接和用户的身份证电子照片就完成整个程序,没有对客户风险等进行审核评估,通过宣传高额回报,不负责地引诱自然人入市交易。

  (2)用户没有对客户协议书进行亲笔签名和有效的电子签名,用户也没有拿到属于客户协议书的纸质件或是电子件,且整个过程都是会员单位通过远程控制指挥甚至代为操作。

  (3)在开户、签约及交易过程中拒不如实告知会员单位的真实信息,整个过程只告知会员单位,拒不告知其名称、法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认定依据:

  (1)开户时网上的客户协议书明确提出:“所有协议和电子化通讯都须以亲笔签名和电子记录进行确认”,而湖南有色下属各会员单位没有按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章相关要求开展电子签名,属于无效电子协议。

  (2)按各会员单位的客户协议书相关条款,客户协议书应双方各执一份,但是我们并没有收到纸介质协议及电子件协议。

  (3)国务院办公厅第81号文规定: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相关真实情况。

  5、其在全国范围吸纳会员单位、违规设立分支机构

  违法事实:

  湖南有色金属交易平台和贵州茶资源交易中心目前在全国各地设立大量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及代理商,不断扩大企业规模。

  认定依据:

  国办发〔2012〕37号文件中规定“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原则上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确有必要设立的,应当分包经该交易场所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及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相应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凡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已设立运营的经营性分支机构,要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审批程序。违反上述规定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分支机构办理工商登记,并按照工商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大肆招收会员单位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该文件规定。

  6、涉嫌采用非法手段,使用非法软件谋取利益

  湖南有色金属交易平台和贵州茶资源交易中心的客户端软件没有执行国家软件标准、没有发行许可证、未经过任何第三方机构的安全检测、没有销售许可证、没有证监会审核、也没有在公安部门和工信部备案登记,违反了《软件产品管理办法》,逃避了监督部门监管。从该软件显示的走势和会员单位前两次关于盈亏时间点的精准指示来看,完全有理由相信此款软件带有“后门”可以由操盘手随意调节杠杆,虚拟出巨量资金,从而为诈骗分子提供帮凶工具。

  7、亏损本质——“网络对赌平台”

  平台会员单位为客户提供“交易策略”,“代客理财”,加速客户亏损,赚取“头寸费”。

  湖南有色和贵州茶资源采用的是分散式柜台交易,我们只能与其会员单位进行交易,实际上它是做市商。从部分受害者了解到,当客户通过他们的平台开户交易,挣钱了,交易市场会将会员单位的保证金赔给挣钱的客户,当客户亏钱了的时候,交易市场会将客户除去点差以外的钱包括交易手续费全部给会员单位,交易市场赚取点差和一定百分比的手续费。也就是说,他们本身就是在和客户对赌,我们亏得越多,他们才能赚的越多,简单说就是交易所和会员平台分赃。

  虚假宣传,承诺由专业老师一对一指导操作一定盈利,其实正是他们夺取客户资金的所采取的方式之一,利用客户无行业知识,完全信任这一点频繁喊单,重仓操作,设计强行平仓、重仓、锁仓,从而达到不但是赚钱高额手续费同时还赚取客户亏损资金之目的。

  由根本不具投顾资格甚至从业资格的所谓“老师”为不了解市场的用户提供交易策略,用户自己据此操作,意味着法律意义中的“事实上的带盘合同”已达成。用户照此交易发生亏损,指导“老师”的行为构成过失侵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该指导老师及其共同受益者完全有义务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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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袁先生
     2022-09-06 22:52:54  回复该评论
  • 我和朋友合伙开奶茶店,对方骗了我8W,我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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