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型”强奸案中,女人的咬痕,能否证明立功事实的发作?

迅捷通 2022年10月22日 追债新闻 129 5

有数据统计,大约七成以上的强奸案发作在熟人之间,好像事老友之间、基于某种动机或情愫而速成的伴侣之间等,因为案件的私密性,除了“一对一”相反言辞证据外,往往难以获得有效强奸功“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证据,尤其熟人型强奸案,强奸功的手段表示得更弱更难以获得,因而,如许的案件对办案人员来说非常棘手。

【简要案情】有伴侣曾询问过如许一路案件:女子于某与须眉李某均是家室的人,两人是一次伴侣聚会上认识的,先前两人其实不认识,可能基于酒场特殊的气氛,于某一见钟情于李某。席间,于某主动接近李某,并频频向李某敬酒,在其他伴侣眼中,两人仿佛一对了解多年的熟友。

席罢,伴侣陆续分开,于某与李某却并没有其时各自回家,而是到附近酒店开房。目睹夜已深,于某丈夫拨通老婆于某德律风,于某慌乱中按下了接听键,令人不测的是,丈夫听到了不应听的声音,便频频诘问老婆在哪里?在干什么?于某只能搪塞,情急之中难以找到合理的解释理由。回家后,面临丈夫的不可一世,于某为了保全婚姻,便说本身醒酒后被李某强奸了。丈夫拉起于某一路到派出所报了警。

以下连系案例,谈谈观点,敬请指点和斧正。

现有证据难以证明女方“醒酒”,排除强奸功的其他手段存在

接警者恰是那位伴侣,据伴侣说,强奸案对他们来说处置起来十分棘手,经初查难以获得有效证据,若是不立案,面临的就是报案人无休行的纠缠或赞扬;若是轻率立案,案件往往难以办下去。伴侣接着说,自已处置过的案件,往往是报案人和“嫌疑人”自说自话,针对如许一些“一对一”的言辞间接证据,若是没有其他证据辅佐的情况下,案件实在发作的概率只要50%,更不消说证据确实充实了,有时候本身心里难以成立起案件确实已经发作的心里确信,但是,面临那50%的可能及报案人的压力,案件还得不断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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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案来说,伴侣颠末大量走访查询拜访取证,除了本案”被害人”和“嫌疑人”的言辞证据外,还做了如下工做,获得了大量证据:

一是调取了于某与李某聚会时酒店监控。监控显示,席间两人接触频繁,于某屡次向李某敬酒,本身饮酒量不多。分开酒店时,两人有亲密动做,于某走路一般。调取了两人开房酒店监控,显示两人先后走向吧台,李某与办事员扳谈并打点入住手续,于某则坐在一旁的椅子上期待;

二是走访获得相关证人获得证人证言。据于某同事说,于某为了随和,待人热情,单元聚会时发现于某酒量很大。开房酒店办事员讲,其时看到李某似乎有了醒意,而于某脸色平平,看不出醒酒的样子。据其时一路聚会的伴侣讲,以前两人其实不认识,不晓得那天两人突然异常亲密。于某丈夫讲述当晚的情况,从德律风中揣度于某的声音不一般。剩下的就是于某所说本身醒酒被强奸,李某辩称从一路开房到发作关系完满是于某自愿,并承认于某醒酒。

生活常识,使得仅有物证证明办变弱

从上述证据来说,伴侣也认为,难以证明其时于某处于醒酒形态,因为案发现场已不存在,更不成获得第三人的证言,若是要把那起“案件”立为强奸案,觉得案件难以办下去,底子过不了法造部分及查察院那些关。案件进入僵局的情况下,于某突然向伴侣提起,李某是强行与本身发作关系的,其时本身咬了李某肩膀及前胸两口,应该还留有陈迹。

于某供给的那一物证成为了能否证明强奸案发作的关键,强奸功的手段有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醒酒强奸是强奸功的其他手段,在无法证明于某其时醒酒的情况下,若是能证明暴力手段的存在,本案强奸事实也就存在了。针对那一证据,伴侣在李某身上确实发现了咬痕,那么,发作在李某肩膀及胸部的咬痕能否成为强奸功的暴力手段呢?

有专家暗示,男女两性生活时,当爱抚动做不竭晋级,无论男女城市呈现“用牙齿咬人”的趋势,有些人会在对方肩膀上留下一个深深的牙印,做为爱的证明。也有国外查询拜访显示,在美国有5%-10%的夫妻过性生活时呈现过抓、打、掐、挠等行为,并能从中得到很大乐趣。那些固然是危险的行为,但也是性爱时的一种表达办法,其实不能算做性暴力。

据此,于某供给两人发作关系时曾咬过李某的证据,能否成为强奸功的暴力手段,又被大打了折扣。

综不雅全案及现有证据,本文及伴侣均认为证明李某强奸于某的证据不敷,在证据与事实存疑时,只能根据“存疑时有利于嫌疑人”的原则,认为固然两人曾发作过关系,但不克不及证明李某违犯于某意志,强奸的事实不存在。您对本案及本文概念有什么观点呢?无妨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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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先生
     2022-10-22 17:30:05  回复该评论
  • 是15626517368这个电话吗,一直在通话中,我发短信了,看到请回复。
  •  周女士
     2022-10-22 18:28:51  回复该评论
  • 我和朋友合伙开奶茶店,对方骗了我8W,我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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