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危不惧反被拘案(电视台专访)

迅捷通 2022年11月24日 追债新闻 201 1

以下为潍坊电视台就比来最令人存眷的法令案件——临危不惧反被拘案对赵荣烈律师停止专访,以下即为专访内容:

主持人:比来有个案子比力惹人存眷,说的就是去岁尾的一天,福州的赵先生临危不惧帮忙一位正在被损害的密斯离开危险,其间他踹了目生须眉,形成其内脏损伤(伤残达二级),成果他却被拘留了14天,赵先生说他觉得很懊恼,并且接下来还可能遭到刑事造裁,你觉得合理吗?

赵律师:赵先生的临危不惧行为,能否承担刑事责任,就要看他的行为能否属于合理防卫。若是是合理防卫,就不消承担刑事责任,若是属于防卫过当,就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什么是合理防卫呢?

合理防卫就是指为了使国度、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别人的人身、财富和其他权力免受正在停止的犯警损害,而采纳的避免犯警损害的行为,若是对犯警损害人形成损害的,属于合理防卫。

什么叫防卫过当呢,就是指防卫明显超越需要限度形成严重损害。

合理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而防卫过当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类似的案件就是比来的龙哥案和于欢案,龙哥案最初认定合理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于欢案法院最初认定属于防卫过当,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法律王法公法律关于合理防卫是如许定义的:“对正在停止行凶、杀人、掳掠、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峻危及人身平安的暴力立功,采纳防卫行为,形成犯警损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以,若是赵先生是属于在犯警损害人正在行凶时,采纳的防卫行为,那么即便是形成了犯警损害人受伤的,也不消承担刑事责任。

以上那几个案子都警示我们在临危不惧时,要留意防卫的恰当,尤其不克不及在违法行为已经停行时继续停止攻击或者冲击的力度明显超越需要的限度,不然有可能要承担民事或者刑事的法令责任。我们不克不及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在那个案件中,我们没有证据证明他的行为明显超越了需要的水平,我认为他应当是一种合理防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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