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察院做出不告状后,派出所收到不告状决定书,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 。查察院做出了不得诉决定意味着不再追查其刑事责任,也不需要再侦查。因而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对立功嫌疑人予以解除取保候审强迫办法。
网友征询:
查察院做出不告状后取保候审应该如何处置?
浙江望朔律师事务所吴拂晓律师解答:
1、关于发现不该当追查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栖身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栖身;
2、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造做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负责施行的公安机关;
3、负责施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包管人和有关单元;
4、立功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背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的,取保候审完毕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令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包管金。
浙江望朔律师事务所吴拂晓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查刑事责任,已经追查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告状,或者末行审理,或者宣告无功:
1、情节显著轻细、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立功的;
2、立功已过逃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去刑罚的;
4、按照刑法告诉才处置的立功,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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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立功嫌疑人、被告人灭亡的;
6、其他法令规定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
被取保候审的立功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施行机关批准不得分开所栖身的市、县;
2、住址、工做单元和联络体例发作变更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施行机关陈述;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做证;
5、不得扑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查察院和公安机关能够按照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立功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合;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处置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收支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施行机关保留。
【法令根据】
《公安机关打点刑事案件法式规定》第一百零四条,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造做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负责施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施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包管人和有关单元。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查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立功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越十二个月,监视栖身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栖身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告状和审理。关于发现不该当追查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栖身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栖身。解除取保候审、监视栖身,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栖身人和有关单元。
吴拂晓律师简介
吴拂晓,法学本科,三级律师(中级职称),执业12年,2016年度义乌市优良律师称号,义乌市城西街道第三届议政会议政员。政府招投标专家库及人才评定库专家,打点公安部督办的“虞名誉”涉黑案的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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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7 17:17:19 回复该评论
2022-12-07 15:11:34 回复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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