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结业后在四川一所中学教书的教师范美忠说:在那种存亡抉择的霎时,只要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那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他理论了他的剖明,地震时候弃学生本身离开。
他是位可悲可怜可耻的人,关于有文化的人都晓得,选择某种职业,也就是选择了职业的正背面,也就是利益权利与义务责任。关于军人,选择参军,就能够享受供养,得到全面生活保障,同时,他也必需选择承受需要时候的牺牲奉献,关于差人,他选择了“威风”同时,也选择了需要面临匪徙时候要勇于牺牲本身,那是通俗的事理。教师,能够得到社会尊重,享受教师节待遇,得到不变收入保障,享受事业单元的地位待遇,同时,他也有义务保障学生、为人师表、尤其是庇护在校未成年学生的责任要求义务。若是他不是在学校,若是学生其时没有在学校,若是学生已经是完全成年人,那么那位振臂高呼教师完全能够只顾及本身生命,但是若是学生是未成年人,若是其时学生正在校,当危难发作时候此人正在岗位上,那么庇护学生是他最少的责任与要求,没有什么可推辞托言,他弃学生而逃,就是违背了教师责任与义务要求,并且他是冒犯了职业义务责任规定要求,也是犯法行为,而非仅仅是道德律例。
教师为人师表,起首本身应该是个遵守律例的榜样,他身为教师,违背职业操守,违犯了责任义务,显然不合适在教育岗位工做,他的学生若是有遭到危险,能够告状他,要求获得补偿,因为他的表示已经冒犯法令。
那位可怜可耻可悲的教师,起首可悲的是他的家庭,他连生养他的母亲都能够弃之,母亲的恩情对他都无所谓,那么,也只能说禽兽不如了,再凶残动物都有反哺行为,可赐教育对他没有感化,也可以看出此人阴暗心理心理面,他说他能够考虑抢救他本身女儿,正好申明他的心抱负法,也许女儿有利益,对他而言,女儿是一种东西利益益处,因而他需要考虑女儿生命。那种人若是继续在教育界工做,危害很大,不晓得什么时候会做出危害学惹事情,那时候恐怕再处置就晚了,因而,燃眉之急就是把他赶出教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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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1 16:16:44 回复该评论
2022-12-21 20:09:32 回复该评论
2022-12-21 19:27:12 回复该评论
2022-12-21 22:56:37 回复该评论
2022-12-21 14:02:41 回复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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